06实务答案的疑惑,请高手指教
独立权利要求没有把突起物与横杆形成线接触作为必要技术特征,而作为从属权利要求加以限定,这说明独立权利要求技术方案包括了这样一种情形:所述突起物与横杆是点接触,这种情形有新颖性但没有了创造性:提高挂钩在横杆各方向上的稳固性,并在保证挂钩具有必要固定力的情况下减少挂钩重量、耗材及其所占空间。而技术效果恰恰相反。百思不得其解,请高手指教!
谢谢!
Re:06实务答案的疑惑,请高手指教
无话可说了,只能告诉你一句,小心,别让果汁局知道你是谁,小心把你小子列入黑名单,呵呵:)Re:06实务答案的疑惑,请高手指教
相接触涵盖了多种方式,比如多点接触,面接触,线接触.所以线接触是不应该写到独立权利要求中的,这样会缩小保护范围.另外说明书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的,重说明书中可以看出,发明人是要增加接触面积,而非点接触.
建议不要多想,想的太多会累死.
Re:06实务答案的疑惑,请高手指教
两端点也可以起到作用的。Re:06实务答案的疑惑,请高手指教
shiyi wrote:相接触涵盖了多种方式,比如多点接触,面接触,线接触.所以线接触是不应该写到独立权利要求中的,这样会缩小保护范围.
另外说明书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的,重说明书中可以看出,发明人是要增加接触面积,而非点接触.
建议不要多想,想的太多会累死.
点接触,线接触,面接触。。。
没有机械领域的相关知识,真是死在这个考试上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Re:06实务答案的疑惑,请高手指教
战死的,只是死不明目!Re:06实务答案的疑惑,请高手指教
果汁局的“标准答案”只讲了加宽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这个谁都知道,何必要他来说呢!但“标准答案”一直回避“线接触”为什么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这个问题,根本就不谈这个 问题,也就是说这个问题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当然已经死了,即使是死得不明不白也不会有说法的,我们就得认命!!只希望今年俺的撰写能符合果汁局的“标准答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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