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yezicn 发表于 2007-10-12 23:47:33

关于优先权要求的恢复的疑问,请教,谢谢!

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2.5优先权要求的恢复中(4)分案申请的原申请要求了优先权.这个的意思是:作为分案申请的原申请的优先权可以根据细则7的规定要求恢复,这样理解是否正确?如果正确,那为什么这样特别提出呢?请朋友们给解释一下,谢谢!

尖峰 发表于 2007-10-13 18:15:22

Re:关于优先权要求的恢复的疑问,请教,谢谢!

那句话是说:原申请要求了优先权,分案申请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优先权丧失的都可以申请恢复,

sxg116 发表于 2007-10-13 18:44:35

Re:关于优先权要求的恢复的疑问,请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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