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公司领导(一美国人士)在一次商务洽谈会上无意中介绍了一个我们当时正准备上马的一个项目,严格的说是代理一种产品(是我们老板在美国的朋友的公司开发的,我们已经签约获得中国独家经营制造权),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项目被耽误了下来,谁知该消息被与会的一个商家得到,他们组织相关专家对该种产品进行了研究,然后通过注册公司使之成为了他们公司的产品,并取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今年,我司准备再度上马这个项目,美国的合作伙伴发现了这家公司,我们通过了解他们的产品,发现其在原理及制造工艺及外形、使用方法、性能等多处都与我们原来取得独家权利的产品一样,甚至连宣传辞都几乎一样。我老板现在非常后悔,我们也感到很遗憾,请问各位专家,有什么办法能使我们取得我们的权力吗?或者是有什么办法能减少我们的损失吗?
谢谢各位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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