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侵犯药品专利的疑问
各位大虾,我不是专利人员,但是碰到了准六的问题,请问如下是否构成侵权:1、已有专利用到物料A(药物) , B(辅料),C(辅料)
2、欲做产品用物料AB 或 AC,这是否侵权?
3、如果专利要求权力为 A(10—20%) , B(30—50%),C(30—60%)
欲做产品 用量为 A(25%) , B(25%),C(50%) 是否构成侵权?
4、如果专利规定了物料用量,而我的产品又必须要用到同样的物料,要怎样才能在量上规避呢?或者是不可以规避?
谢谢!
Re:是否侵犯药品专利的疑问
如果对应你总结的这个模式,有一个既定的结论,专利代理人还有存在的必要吗?Re:是否侵犯药品专利的疑问
良心代理 wrote:如果对应你总结的这个模式,有一个既定的结论,专利代理人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不同意!
按照你的说法,专业代理人难道是浑水摸鱼的么?
Re:是否侵犯药品专利的疑问
cymnj wrote:不同意!
按照你的说法,专业代理人难道是浑水摸鱼的么?
看到你的回复,只有两个字:“痛心”。
难道在你看来,根据案件的具体(有时候需要非常具体)情况,选择非全面覆盖抗辩、公知技术抗辩、等同扩展范围的具体确定,禁止反悔等等诉讼策略都是浑水摸鱼了?
专利代理人为什么没有提高自己代理水平的动力?
为什么很多人敢于仅仅凭借一点残缺不全的信息就打包票、给建议?
因为有市场,因为迎合了一部分人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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