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运用的合理性质疑
无效口审后,合议组长,主审员,参审员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复审结论;诉讼中法庭辩论后进行法庭判决时,审判长,主审法官,参审法官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判决;
法官以五个人证证据为依据作出判决时,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因为三个人证证据支持原告,二个人证证据支持被告.
以上情况的合理性质疑?
Re: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运用的合理性质疑
法官以五个人证证据为依据作出判决时,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Re: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运用的合理性质疑
斑竹给一分呗,这么好的帖子没法看,遗憾啊!Re: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运用的合理性质疑
法官以五个人证证据为依据作出判决时,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因为三个人证证据支持原告,二个人证证据支持被告.确定是因为量的原因,而不是因为质的原因吗?
没有这样的法律依据:因为证据的量多而得到法官的支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基础在此无据。
是搂主想表达一下对此种做法的不满吧!那样的话,强力支持和同情LZ!
Re: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运用的合理性质疑
tianzhi2008 wrote:确定是因为量的原因,而不是因为质的原因吗?
是搂主想表达一下对此种做法的不满吧!那样的话,强力支持和同情LZ!
公司法人根据公司运行情况就分配原则作临时修改(没有经过全体股东通过),他认为有权调整,原告认为不合法而起诉,追讨执行原分配原则.法人说调整是事实,公司成员二个人证证据支持调整后分配,三个人证证据支持原分配原则,法官说法人本人的质证事实不能算数,因为三个人证的人数多,故三个人证证据有效作出判决.
有意思吧!
Re: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运用的合理性质疑
分配原则的确定权归谁,公司章程应当有吧?你这个案子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啊
我估计是:公司章程把权利授予了董事会,而董事会表决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法官当然以此判决。
而且,董事会成员的表态是一种投票,不应当叫“证据”。
Re: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运用的合理性质疑
把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分开先Re: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运用的合理性质疑
不是吧?lz搞笑的吧?
难道真有判决会这么写?
那可真的是太天方夜谈了
Re: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运用的合理性质疑
zls0 wrote:法官说法人本人的质证事实不能算数,因为三个人证的人数多,故三个人证证据有效作出判决.
有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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