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的问题
同一主题申请了实用和发明两个专利,希望先得到实用新型,等发明授权时放弃实用。现在需要使用优先权对上述两个申请进行修改,在不改变初衷的情况下如何操作?烦请指教,谢谢!Re:优先权的问题
初衷是:希望先得到实用新型,等发明授权时放弃实用。现在需要的“修改”是什么情况的修改?是需要增加原说明没有记载的新的技术内容,还是形式性修改?后者没必要通过优先权的形式。
Re:优先权的问题
ACE wrote:初衷是:希望先得到实用新型,等发明授权时放弃实用。
现在需要的“修改”是什么情况的修改?是需要增加原说明没有记载的新的技术内容,还是形式性修改?后者没必要通过优先权的形式。
初衷是先得到实用新型,等发明授权时放弃实用,修改是要增加原说明书没有记载的新的内容。谢谢赐教,望进一步指教。
Re:优先权的问题
自己顶一下。等待高手赐教。
谢谢!
Re:优先权的问题
可以做两个申请(分别为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类型),均要求原发明的优先权即可。(原实用新型正常审理流程,原发明视为撤回)
或,
可以做两个申请(分别为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类型),分别要求原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优先权即可。(原发明和实用新型均视为撤回)
需要说明的是,新加入的部分不享受优先权(可以参见审查指南部分优先权一章)
Re:优先权的问题
patentchina wrote:可以做两个申请(分别为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类型),均要求原发明的优先权即可。
(原实用新型正常审理流程,原发明视为撤回)
或,
可以做两个申请(分别为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类型),分别要求原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优先权即可。(原发明和实用新型均视为撤回)
需要说明的是,新加入的部分不享受优先权(可以参见审查指南部分优先权一章)
谢谢,再请问,你所说做两个申请,两个申请文件一样行不行?再有,我在前的实用新型和发明申请间隔一个月,是不是一定要用第一次申请的为基础要求优先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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