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加班 发表于 2010-5-7 02:09:30

同名老人注册以姓名命名鸭店遭香港刘德华维权

只能说是相当敬佩,能把刘天王忽悠的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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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s/2010-05-06/040220212597.shtml

http://www.sina.com.cn2010年05月06日04:02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许青红) 四川崇州市观胜镇的一所“正宗刘德华板鸭店”日前知名度大增。不过,店主不是港星刘德华,而是一位68岁的同名老人。此后,港星刘德华内地经纪公司已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取消该店名称的注册。

  据报道,四川崇州观胜镇68岁的刘德华自1980年开始经营“正宗刘德华板鸭店”。2004年,老人申请注册“刘德华板鸭”商标,2007年老人拿到了以姓名“刘德华”、个人肖像注册成功的商标资格书。不过,港星刘德华内地经纪公司日前已委托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信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取消“正宗刘德华板鸭店”的注册。

  康信公司商标部经理吴琼昨天向记者透露,该公司去年接到刘德华所在内地经纪公司“亨泰环宇有限公司”的委托,处理该商标侵权事宜。他们认为四川省崇州市专卖板鸭的刘德华把“刘德华”三个字注册在板鸭、腌肉、香肠等商品上,侵犯香港艺人刘德华的名誉权,而且商标由“刘德华”三个字和一位老者的头像组成,与歌星刘德华的相貌相差甚远,令天王多年奋斗获得的良好公众形象与社会影响力受到损害。康信公司已就此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取消“正宗刘德华板鸭店”的注册,但目前还未得到回复。吴琼还透露,目前他们尚未和该板鸭店的店主刘德华有直接沟通。

bjtytcdm 发表于 2010-5-7 18:57:12

Re:同名老人注册以姓名命名鸭店遭香港刘德华维权

呵呵 这个已经引起社会的重视了,哈哈我力挺刘老汉

ipcr 发表于 2010-5-8 00:00:16

Re:同名老人注册以姓名命名鸭店遭香港刘德华维权

这个能搞出结果,我信了你的邪……

bjrunchuan 发表于 2010-5-20 22:04:00

Re:同名老人注册以姓名命名鸭店遭香港刘德华维权

主张姓名权也得分谁先谁后吧,68岁的刘老汉比港星刘德华岁数大很多。当初他开始经营的时候“港星”刘德华 还不算“港星”,只是一位艺人而已。从主观上说,四川刘老汉使用和注册商标并没有恶意抢注的嫌疑。其使用商标合理合法。

luyu007 发表于 2010-5-21 08:37:35

Re:同名老人注册以姓名命名鸭店遭香港刘德华维权

由此可以推出“论明星姓名的商品化权”。

xing_1022 发表于 2010-5-21 18:57:59

Re:同名老人注册以姓名命名鸭店遭香港刘德华维权

这个刘天王已经出面澄清了 从未委托任何单位进行维权

闹市人闲 发表于 2010-5-26 19:46:31

Re:同名老人注册以姓名命名鸭店遭香港刘德华维权

一般来说,因中国人姓名重名较多,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宜注册商标。实践中,以姓名作为商标注册的,大都是名人姓名、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以上两种都是因出名而取得显著性)或经过长期使用于某种产品广为人知而获得了显著性的姓名(刘老汉的应属于此吧)。对于此案,还应考虑是否会造成不良影响,这就是审查员和法官的事了,个人认为双赢,不会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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