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查是不是太过了?
我有一客户,在42类申请了“网开商路 惠通天下”这个商标,刚收到驳回通知书,引证是有一个“通惠”的商标在先申请了,请各位给个意见,谢谢!Re:商标审查是不是太过了?
我觉得如果是相似的理由驳回的情况下,应该有得一说的。Re:商标审查是不是太过了?
我觉得有机会争回来。Re:商标审查是不是太过了?
你这个商标,很明显是一句广告词,带有表述性质,一般,广告语不会通过审查,除非广告语中包含申请人原有注册商标。一次类推,包括他人商标的,也就被驳回了。没有做过类似的案子,但是应该挺有难度的,因为你一旦在含义上进行解释,就很可能突出商标表述性,变得没有显著性了。
Re:商标审查是不是太过了?
各位,谢谢咯!经验不足啊,尽力争取吧!
Re:商标审查是不是太过了?
你应该感谢商标局的审查员。他是在帮你!如瓜熟蒂落所说,这样的商标往往会以缺乏显著特征驳你。但他以在先权驳你,这性质就不一样了。只要你以审查员的思路写复审就行了,可以把缺乏显著特征避开。也许可以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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