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文字狱
\"我有一发明专利申请,目前处于第一次审查意见阶段。我想主动将原来只记载在说明书中的一个方法方案补充到权利要求书中,作为一个新的权利项。修改不超范围,改后符合单一性。依新法,此修改是否可行,请告知。\"上面是我在国知局准备咨询的问题,结果竟然提示“内容中含用非法字符(不文明用语,广告,政治话题或特殊符号). ”,愣是提交不了。
真是佩服死了咱们国家的政府部门!
Re:新版文字狱
第X次补正通知书根据《专利法》《某某法》申请人所述问题存在以下缺陷:
1.含有敏感不文明用语敏感词汇:性。
专利申请人务必于通知下达两月内提交相应补正。超出规定期限的,将被视为放弃权利。
国知局
Re:新版文字狱
说的有点严重了。文字狱只是他的拆词方法不一样吧!
可能有些词不能再哪里出现吧。
个人观点!
Re:新版文字狱
即使提交上去,也没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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