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副教授的谬论
不久前,听到一位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副教授的讲课。她举了两个例子论述商标比专利重要。1、如果可口可乐公司有一天被大火烧掉了公司大楼和所有财产,但是只要还有可口可乐商标,就能东山再起,而专利有年限,过了保护年限,就成为了公共技术。2、石家庄和三鹿牛奶公司因为毒奶事件倒闭了,人们还会相信的公司的专利吗?真是谬论。Re:一位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副教授的谬论
商标跟专利有他们不同重要性,不能一刀切说商标比专利重要或专利就比商标重要Re:一位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副教授的谬论
本身保护的对象就不同,各有所长,应该是相互补充的!可能讲话当时有特定的语境吧!Re:一位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副教授的谬论
他应该把品牌等同于商标了,但个人觉得商标只是品牌的一部分,就可口可乐来说,商业秘密在品牌中的作用也许远胜商标Re:一位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副教授的谬论
这个说法确实很傻B商标的价值跟公司本身及商誉是密切相关的
如果可口可乐公司有一天被大火烧掉了公司大楼和所有财产, 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将急剧降低,但他的专利的价值几乎不会降低
至于石家庄那个,那个明明是商标,跟专利有个毛的关系?
Re:一位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副教授的谬论
回4楼,可口可乐那个所谓的商业秘密其实是以讹传讹。。。Re:一位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副教授的谬论
为什么要说商标比专利重要啊?真奇怪。而且太绝对和片面了吧。在不同的公司和不同的情况下,重要性肯定是不同的。
确实是经不起推敲啊。 各有各的利弊,不然为什么一个是商标一个是专利啊 完全谬论,此人既不懂商标,也不懂专利,还不懂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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