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关于答复复审通知书
修改权利要求答复复审通知书后,复审委认为申请人的修改仍然没克服所指出的问题(修改的不够充分,比如需要并入独权的技术特征很多,而申请人并入的技术特征不够等),还再给次机会吗?就是,复审委还会再发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吗? 哪位帮我解答一下啊。。。多谢了。。跪求 以前常见的是一次复审通知书,现在也有多次了。问题是,你怎么知道复审委的意见的?他们打电话给你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以请求补正啊,当然,你也可以哀求再发一次通知书,只要你不是故意不合作了。 一般情况下,复审委会都发文审查意见通知书,给申请人再一次答辩的机会。但是,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完全克服了缺陷,虽然前置审查时阿审仍然坚持驳回,但复审委还会撤销该驳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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