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mote 发表于 2012-12-25 14:57:59

关于二通时权项的修改

在答二通时,对权利要求做修改,保留的修改标记,是应该基于原始申请文本的权利要求,还是应该基于一通时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文本呢?
谢谢。

xixi16898758 发表于 2012-12-25 16:29:19

我认为是在一通提交的文本的基础上做修改标记。因为二通的审查文本是以答复一通时提交的文本为基础的。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2-12-25 22:34:09

一般是在一通提交的文本的基础上修改,如果想倒退到原始申请文件的基础上修改的话,也可以,但要说明清楚。
有时候还真要倒退到原始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比如答一通修改超范围,审查员不接受答一通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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