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gwei1 发表于 2007-8-6 00:08:06

Re:教人作弊的真无耻:)

原则上,让越多的人了解专利,越有利于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不是吗?

laoniulyb 发表于 2007-8-16 16:24:53

Re:教人作弊的真无耻:)

大家都不守规则时你要是守规则你就是傻蛋,更何况所谓的规则是那样的不合理。

linglu_15 发表于 2007-8-21 23:37:03

Re:教人作弊的真无耻:)

那么激动干吗?
至于骂人吗?
一种社会现象你能说得清吗?
骂人不无耻。。。。。。-_-!

bestlyh 发表于 2007-9-3 23:10:56

Re:教人作弊的真无耻:)

楼主这样的思想,注定要被社会淘汰的。在中国,一切都可以讨价还价,作弊同样如此,有的叫作弊,有的就不叫作弊。

就比如工作证明这种东西,他就不是作弊,这是助人为乐。就算被查出来,一点事都不会有,而且可以很确定地说,根本没人查,查不出来地。

zulu 发表于 2007-9-4 07:00:43

Re:教人作弊的真无耻:)

bestlyh wrote:
楼主这样的思想,注定要被社会淘汰的。在中国,一切都可以讨价还价,作弊同样如此,有的叫作弊,有的就不叫作弊。

就比如工作证明这种东西,他就不是作弊,这是助人为乐。就算被查出来,一点事都不会有,而且可以很确定地说,根本没人查,查不出来地。

淘汰是被淘汰了,但社会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变坏的...........

dhb02 发表于 2007-9-4 16:07:11

Re:教人作弊的真无耻:)

我理工科毕业10年,但是换了工作单位,现在单位工作不到一年,原单位由不给开2年的工作证明,请问,我找一家单位开了一个2年的工作证明,算作弊么?

fetcher 发表于 2007-9-4 18:59:00

Re:教人作弊的真无耻:)

在谴责各位之前,首先要明确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即:专利局规定对两年工作经验的硬性要求才是真正无耻!
人家博士毕业都三十上下了,难道还要再等两年才能参加考试吗?!

314159 发表于 2007-9-4 23:52:11

Re:教人作弊的真无耻:)

只有半斤八两或自认为旗鼓相当的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排挤或嫉妒,有一断差距的人与人之间是不会有这种现象的。有本事就应该与别人拉开距离,让别人仰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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