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上述的帖子,我对于SIPO的卷三评分标准更困惑了。
今年是我撰写复习最充分的一年,分数也是3次考试中的历史新低,70,我已经请求复查了,因为无法相信这个分数。
70分,从权约2个,油炸薯片,组合物分案。
具体地,方法独权的技术特征是真空离心。设备是与其对应的结构(好象是...与...直接连接,记不清楚了,而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这个特征,考完一个网友说自己“肯定能考120分并立贴为证”,也是这样的特征)。因为新指南对修改的更严格的规定(考试还是紧张,不敢100%确定可不可加从属了),也是从不增加审查员工作量的角度出发,决定不加太多从权。将油炸食品限定为油炸薯片(吸取以前的教训,尊重审查员的观点),但是增加了一个权项,说方法还用于油炸花生、油炸玉米..(等其它种类,觉得毕竟说明书对这还是提到一句的,不写的话,别人稍微换换就可以避开本专利,并且在陈述理很委婉的说明了,说如果审查员不接受,申请人愿意作进一步修改删去)。保留产品独权,但是将其限定为根据权1 的方法制备的油炸薯片。所以共3个独权、2个从权。
组合物分案,包括组合物权项和组合物用途权项共7-8项,我是化学的,一般根据化学的作法,根据本申请的说明书公开,组合物+用途(组合物用于添加到油炸...)这样的保护会更完整充分些。
因为今年的充分准备,陈述的套话用网友说已经背到反胃了。就算考试紧张写漏一些,我想应该失分不是很多吧。
我自己分析自己失分点:
1. 从权太少,且没有突出其它重要的附加技术特征。
2. 保留了产品独权。因为听一个100+的机械专业同事说,应该将产品独权删去,因为对比文件破坏了薯片的创造性。
但是昨晚又反复回忆和考虑,又不赞同他的说法了。我记得说明书好象特别说到本发明经过真空离心的薯片,不易破碎,油脂在薯片表面,这些都是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的(我的另一个从权就是...不易破碎,油脂在薯片表面的薯片)。因此,对比文件不能使得本发明的薯片显而易见。
但是还是想不通,这些失分点会扣80分吗?假设一下,一个人写了我没写的这些,而没有写我答到的内容,他能得到8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