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极道 wrote: 由于专利局标准已定,并且考虑到再讨论已经没有意义,本人不再对跟贴朋友的帖子进行答复,请上述朋友谅解.另外,本人对没有回贴的朋友的意见,采取保留意见.不应该被理解为\"默认\"或\"同意\".可以被理解为\"讨论已没有意义或没有必要\".同时也请对本人持反对意见的朋友止步.本人再次申明:\"沉默应该被理解为讨论已没有意义或没有必要,而不是应该被理解为赞同或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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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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