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糊 wrote:
呵呵,楼上其实还是没有说“从申请日开始保护的意义何在”而只是介绍申请日的作用。
专利权保护从申请日开始算是国际惯例。绝大多数国家规定专利权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只有少数国家(如美国)的专利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计算。 在TRIPS协议生效后,各国为满足协议的要求,均将专利权期限规定为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自申请日起计算”只是表明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它丝毫不表明专利权的效力从申请日就开始了。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三种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申请到公告授予专利权之间的期间内可以获得“临时保护”。但是,临时保护与真正的专利权保护相比还是不同的。
我也不知道意义何在??
首先指出:1994年底,美国国会通过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将原有的自授权之日起17年的保护期改为自申请日起20年(适用于1995年6月8日以后提出的申请)。
专利权的期限是专利权存续的最长的有效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核心是指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排他独占权。授权后,专利权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至授权前,权利也受到保护,只是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六条可体现出.
注意楼上别断章取义了楼主的问题:专利权从申请日开始保护的意义
什么叫‘专利权从申请日开始保护的意义’?笔者没有详细展开每一条,其是仅举6条作用’,即申请日在专利权保护中‘作用’是什么,‘意义’是什么,其实,重点讲的是由于有了申请日就有了潜在专利权保护问题,也可以说专利权保护问题,即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就开始保护了。
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算,但行使专利权则必须自公告日开始.也就是说自申请日到公告日的期间,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但还不能行使这个权利,到了公告日之后,则可以对这期间的侵权行为进行追究,行使这个权利。
观点:
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算的规定就是为了确定专利权终止日,无其他意义。
或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算这句话的意义就是缴专利费(年费)的起算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