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关于不针对发明点进行回避的讨论

2008-4-7 19:09
37215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比如一个专利保护如下:一种甲物体,包括A,其特征是还设有B。
A为公知技术,并且该权利要求对A有一定的限制。如果仅对A特征进行结构改进,能否回避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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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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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  注册会员 | 2008-4-7 19:16:59

Re:关于不针对发明点进行回避的讨论

如果在先的申请中对A的改进或限制与后来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一样,那么肯定破坏后神情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了,如果不一样,为什么要回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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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midea  注册会员 | 2008-4-7 19:54:38

Re:关于不针对发明点进行回避的讨论

小丫头 wrote:
如果在先的申请中对A的改进或限制与后来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一样,那么肯定破坏后神情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了,如果不一样,为什么要回避呢?
也就是说一个物体包括A+B,其主要发明点在B,A为前叙部分(公知技术),B为特征部分,但A有限制条件,
问题是:突破A的限制条件,也就是如果回避方案(仍有B结构)成功回避掉了A结构的限制条件,是否能回避掉该专利了.
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08-4-7 20:26:52

Re:关于不针对发明点进行回避的讨论

凡外重者内拙  注册会员 | 2008-5-12 07:53:04

Re:关于不针对发明点进行回避的讨论

还需要判断代替A的方案是不是可以适用等同,即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所属技术人员容易联想到。

如果不等同,那么就不侵权了。
ghec  专利代理人 | 2008-5-13 18:39:25

Re:关于不针对发明点进行回避的讨论

“A为公知技术,并且该权利要求对A有一定的限制。如果仅对A特征进行结构改进,能否回避该专利? ”
这要看改进后的“A特征结构”是否符合权利要求对A的限制,如符合则仍然侵权,这时若你也就改进的方案申请了专利,就构成了从属专利,也就是对其专利进行了改进,你可以禁止其实施你的专利,但你实施自己的专利也得获得对方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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