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要求,在中国无常住地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机构,申办专利必须委托涉外代理机构。那么,在中国有常驻办事机构的外国公司,就可以不委托任何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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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糊  高级会员 | 2008-5-11 20:34:45

Re:关于外国申请人

是的吧

那就是按照,《巴黎公约》中的,国民待遇来办理的,享有与中国国民等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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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高级会员 | 2008-5-11 21:44:15

Re:关于外国申请人

我觉得实务中很难说,外国人写中国地址也许还能不委托代理机构(仅仅是也许),外国企业也可以的话是不是有点乱了。

例如一个外国公司叫“XX有限公司”,它在国内有个分公司或者设立了一个办事处,二者都没法人资格,肯定不能作为申请人,它能用“XX有限公司”为申请人不委托代理机构直接申请?

即使它在国内投资了一家子公司具有了法人资格,它能用“XX有限公司”为申请人不委托代理机构直接申请?(当然用国内子公司申请不用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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