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分案后的组合物的权利要求应该有两个独权

2008-11-3 23:30
14873
分案后的组合物的权利要求应该有两个独权,另外一个是通过组合物来防止油脂起泡的方法.

组合物的独权如果只写气味保持剂等,而不写气味保持剂的组成成分是不是不清楚

原权利要求4也许可以写成\"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生产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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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彪哥  认证会员 | 2008-11-3 23:32:31

Re:分案后的组合物的权利要求应该有两个独权

要么不分,要分至少三个独权:

方法
依方法制作的食品
填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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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ser2008  中级会员 | 2008-11-3 23:51:04

Re:分案后的组合物的权利要求应该有两个独权

我是学化学的,对组合物的公开充分要求很高,我认为组合物不能分案,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公开不充分,分案没有意义。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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