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观乐撰写案例剖析第56-57页说那个“生产粉煤灰陶粒...”的案例时说到发明专利申请未公布就能收到关于创造性的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了?
我的印象中怎么感觉应该是先公布,才进入实质审查的?
经翻看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204页有明确记载:
6.4.2
通常,发明专利申请在其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布,此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6.4.3
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公布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
难道说在写这本书之前或者写的时候不是这样的?(1997年第一版,2004年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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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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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注册会员 | 2009-3-12 05:20:15

奇怪!吴老师的书中写到:发明专利申请未公布就能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了?

靠!初审阶段也能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好不好?谁告诉你只有实审阶段才发审查意见通知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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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ing  注册会员 | 2009-3-12 17:51:12

Re:奇怪!

这个人真有意思,在外面说话和在家一样随便!
第56页说,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具备创造性,申请人在接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要求会晤...
如果说在公布之前就收到了“关于创造性”的审查意见,应该只有实用新型这一种可能吧?但是实用新型一般不是不审新颖性和创造性吗?除非提出要求。
根据指南可以确定,发明专利的初审不审创造性。
raining  注册会员 | 2009-3-12 17:53:46

Re:奇怪!

是关于创造性的审查意见。发明专利的初审不可能发出这样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1页-第2页中有如下内容(其中根本没有A22.3):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是:
(1) 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包含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格式上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
(2) 申请文件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3) 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手续和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4) 有关费用的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
kankan  注册会员 | 2009-3-12 20:40:30

Re:奇怪!

2006版审查指南44页说明了初审发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情景
fanser2008  中级会员 | 2009-3-12 22:15:45

Re:

大智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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