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攘外与安内,哪个该优先?

2010-12-24 18:47
469018
M6  注册会员 | 2010-12-30 16:58:34

Re:攘外与安内,哪个该优先?

良心代理 wrote:
让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当原告?

这个建议不错。

问题是,协会很忙啊,有很多的“**办法”要出了,没工夫去当原告啊。这可咋办呢?

呵呵~~~~~~~~~
这有何难,外包出去嘛!找个律所(含“黑律所”)合作,大家共同进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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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ie123  中级会员 | 2010-12-31 08:11:12

Re:攘外与安内,哪个该优先?

良心代理 wrote:
让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当原告?

这个建议不错。

问题是,协会很忙啊,有很多的“**办法”要出了,没工夫去当原告啊。这可咋办呢?

呵呵~~~~~~~~~

注册的同志不都是缴年费的吗? 协会有义务。
当个原告,像楼上说的诉讼外托的话,似乎也很简单耶[s:4]

不过,也许我不了解,我倒是觉得真的有以“黑代理”为业,糊口的勇士吗? 以什么形式搞到客户? 全凭口碑? 以什么形式推广自己的? 胆子小一点,最多好像也就赚一点零花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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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10-12-31 17:19:23

Re:攘外与安内,哪个该优先?

楼主的正统观念偏浓。也许是受熏陶过久,把本意忘记了……建议看一看吴思的书“血酬定律”部分。

专利代理也是一种民事代理,其实完全不应当设置门槛的,当事人有权自己选择代理人、同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当然,政府巴不得门槛多,那样好管理、有钱拿;表面文章还是要做的,设置门槛是为防止大家受骗上当嘛(你们这帮渔民~)。

之所以有黑社会猖獗,十有八九是因为社会黑暗。
一个行业存在大量“黑”从业者,肯定是因为这个行业规则出问题了。想当年,李书福造汽车还没有许可证呢,也是黑户一个;至于那些黑手机厂商,如今也有不少出头了。
客户甘愿冒技术泄露、专利水平不高的险去找黑代理,这个不值得白代理反思吗?白代理不要总埋怨做着发达国家水平的工作、拿着贫困国家的工资,其实大部分行业都差不多——包括你们的客户。
袁庆民  新手上路 | 2011-1-4 17:21:10

Re:攘外与安内,哪个该优先?

支持“专利门”的观点,改个表述发表点意见:
1.专利代理是委托代理,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包括“公民”在内的得到法律(不是某些部门的规章)认可的任何人为其代理。
2.非黑代理中未必没有黑心的(可能还不是人们能够容忍的那样少),所谓“黑代理”中未必没有讲良心的。
详见《何谓“公民代理”和“黑代理”》(http://www.dgrpa.cn/j3-29hwmjdlhhdl.html)。

朋友,从某种意义上讲,专利代理人也是个法律工作者,望多从法律上找依据;听了某些“话语权”不小的“部门”或“权威”的言论后,最好用法律这一准绳来衡量一下。
朋友,我国已经加入了WTO,除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可能应长期保留之外,目前这种不允许个人执业、有资格证的人还必须在一个代理机构中“实习”一年的部门规章,早迟是要改变的。届时,所谓“黑代理”中有资格证的人,不全都“白”了吗!没有资格证,但只要没有对委托人做“黑”事、没有违法(再次提醒,是“法”而不是某些“部门”的规定),其代理行为也是“白”的。

专利代理人,《别样草根专利代理》网(http://www.dgrpa.cn/)站长:袁庆民
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11-1-4 17:44:31

Re:攘外与安内,哪个该优先?

我这个帖子说的专利行业的主管机关的问题,而非说“黑代理”一概水平不行。其实,在其他的帖子中,我也已经表达过相关观点,如果专利行业的主管机关继续如此下去,没准儿会有很多的具备相当水平的“白代理”转为“黑代理”。

对于说专利代理行业不需要门槛的观点,认为整个社会就应该是完全靠市场调节的,个人认为不妥。市场调节与行政调节相结合是最佳的社会管理模式,这应该已经是全球的共识。所以,大部分国家都是对一些行业设置行政管理门槛的,比如,很多产品的强制认证、药品行业的强制注册、专利代理人的强制注册。

至于“白代理”与“黑代理”的水平问题,在专利代理行业现状来看,的确不太乐观,所谓的“白代理”里边的下三滥水平太多了。其实,个人认为,造成“白代理”里边的下三滥水平太多的原因,除了专利代理主管机关管理方面的问题之外,“黑代理”对专利代理行业的冲击也贡献了不小的力量(具体可参考我在“影响专利代理业务发展的几大因素浅析 ”中的相关分析)。不管怎么说,不可否认的是,从比例上讲,高水平的人在白代理”中还是比在“黑代理”中要高出许多的。

自己是“白代理”就站在“白代理”的角度说话

自己是“黑代理”就站在“黑代理”的角度说话

难免偏颇

跳出自己的身份之外去思考问题会比较稳妥。

如果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真正的提高了,而不是被提高,

如果专利代理主管机关真正的是从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出发去考虑问题,而不是\"既得利益\",

如果专利代理行业从业者能摒弃所谓的中国人的劣根性,规范经营,

恐怕现状和未来都会不一样

但是,在可见的未来,貌似所有的这些如果仍然只能是如果

所以,我开始有些视线模糊了

恍惚之中,

似乎看到三聚氰胺影响整个奶业的故事正在翻版
只是不知道在这个故事中,那些自以为“既得利益”的奶业巨头们作何感想~~~~
asingboy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1-3-15 18:08:59

Re:攘外与安内,哪个该优先?

良心代理 wrote:
最近,总有种感觉,让我对专利行业的前景有些视线模糊了,麻烦各位给解惑啊:)
专利行业的主管机关腰杆貌似不够硬,正规军的利益总是被“黑代理行业”侵占,却又无可奈何。“黑代理行业”在专利主管机关的严打黑代理的口号中日益壮大,大大压缩了正规军利益空间。于是乎,在攘外无果的情况下,部分掌握了权力的正规军人员便开始回头从正规军内容下手了,试图以打死一批正规军的方式来扩大自己的利益。不知道这样发展下去,是不是终有一天会出现“黑代理行业”战胜正规军的局面?
重要的是如何清除害群之马
zhaolj  中级会员 | 2011-3-15 20:36:12

Re:攘外与安内,哪个该优先?

什么是黑代理?
不是说目前70~80%的专利申请委托代理机构了吗?
在加上富士康、比亚迪这样肥水不外流的申请人,黑代理的空间应该是很小很小吧?
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11-3-15 20:47:09

Re:攘外与安内,哪个该优先?

zhaolj wrote:
什么是黑代理?
不是说目前70~80%的专利申请委托代理机构了吗?
在加上富士康、比亚迪这样肥水不外流的申请人,黑代理的空间应该是很小很小吧?

看来这位老兄对专利代理行业的内情还不太了解啊。
70~80%的专利申请委托代理机构是指的这些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栏有代理机构的章而已,并不必然表示……(此处省略12个字)。
另外,这个70~80%中,是不是包括了外国人的专利申请啊,那是强制代理的,而且,跟中国人专利申请的代理率也不搭边儿啊。
如果这个70~80%中包括了外国人的申请,国内申请的代理率貌似就是50%左右了。这50%左右的数值中,再去掉一部分……(此处省略10个字),貌似也就40%不到的代理率了吧?这还是不管质量好坏全算上的数值。
aimeehu2008  注册会员 | 2011-3-15 22:19:02

Re:攘外与安内,哪个该优先?

貌似当年朗科的U盘专利打赢官司后,就冒出两个自称的撰写者,一个是署名者,一个自称实际撰写者。
   其实,从申请人的角度来说,不管是白还是黑,只要抓到“老鼠”就是好*,问题是现在有多少代理人能在申请人交完代理费后放心呢,有多少代理人能不厌其烦的为申请人的一个案子反复修改答复呢。
   请在讨论黑白问题的同时,是否应该考虑申请人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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