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fu7547 发表于 2013-2-5 15:31:51

不能不感谢楼主的分享,感谢大家

yuyangip 发表于 2013-3-15 20:07:05

好东西,学习ing

横行霸道 发表于 2015-1-6 17:25:17

回 红枫一叶 的帖子

红枫一叶:新手上路,有个小问题:

11. alternative embodiment——替代(具体)实施例;另一实施例

这个embodiment是不是应该译为“实施方式”?
....... (2006-04-13 21:03) images/back.gif

可供选择的实施方案

横行霸道 发表于 2015-1-6 17:27:15

回 Michael_Zan 的帖子

Michael_Zan:我认为权利要求中的“the”应翻译成“该”,以与“said(所述)”区别,可理解为“那个,这个”。在指代关系明确时必须翻出,也就是说,不翻出来也不影响意思的,就可以不翻译。
“the ”在距离远的时候也可翻译成“所述”,距离近的时候翻译成“该”。比如上面正描述一个装置,下面 .. (2006-11-14 19:52) images/back.gif

这个有道理

横行霸道 发表于 2015-1-6 17:29:55

回 sdrug 的帖子

sdrug:楼上说的没错。
a 翻译为“一”要比“一个”好很多,比如说化工中常出现的"a method","an equipment", 翻译成一方法和一设备就会比“一个好很多”,审查员一看就明白了。 (2006-11-14 21:25) images/back.gif

专利里面的a 和an最好不翻译。如果出现one才要翻译成一个或一

dlcoem 发表于 2015-2-27 16:57:59

896303089 发表于 2015-3-10 10:29:45

guest 发表于 2015-3-17 09:37:14

楼主超赞

sola 发表于 2015-4-19 14:25:08

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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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系列专题一:如何做好专利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