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温州中院一审判决 正泰胜诉 获赔3.3亿
施耐德说自己的产品是经过了“某项专利”的合法授权才生产的,这个“某项专利”指的是哪个专利?中国的还是国外的啊?
如果是中国的,怎么会出现获得了某个专利授权的同时,又侵犯了另一个专利的情况呢?
施耐德说,正泰的这个专利是在这个“某项专利”的基础上做了小小改动而来,既然这两个专利如此相似,难道没有获得交叉授权?没有获得交叉授权,正泰怎么又能生产自己的产品呢?若说获得了交叉授权,正泰怎么又会告施耐德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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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做如下推断:
施耐德获得了授权的“某项专利”并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
请各位高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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