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遇到一个涉外专利问题,请教 !

2007-10-11 18:10
764617
dahuiliang  注册会员 | 2007-10-11 20:59:20

Re:遇到一个涉外专利问题,请教 !

还是找个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问问吧。
这种问题来网上问,更多的结果可能是搅乱思路,浪费时间。
广告位说明
姚克枫律师  中级会员 | 2007-10-11 22:20:58

Re:遇到一个涉外专利问题,请教 !

北溟之鲲 wrote:
对于姚克枫律师提出的第2点意见我有不同看法,作为销售者,可以证明其产品有合法来源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销售者“不知道”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这种“不知道”一般只适用于电子、化学领域等销售者凭其客观条件无法获知产品详细内容的情况,对于外观专利,销售者只需做一下检索即可知道是否侵权,“不知道”只能说明销售者没有尽到义务,因此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呵呵,还是要探讨一下

依照你所讲的,对于外观设计,销售者只要做一个检索即可知道是否侵权,那么依照你所说的逻辑:电子、化学领域的能作检索也能知道是否侵权呀,因为有些个别外观设计的检索甚至比电子化学领域的某些产品检索更需要专业知识和时间。哪有这么简单,做一个检索就能判断是否侵权,呵呵。

对于普通销售者,没有外观设计专利号码,又不是专业的专利管理或者检索人员,也不是专利代理人,让其通过检索来查外观设计是否侵权,这要求也太过严格了。况且,就算检索到其他权利人拥有此项专利权,但你的上家也有可能得到专利许可或再许可的呀,这如何让普通的销售商来判断这种是否侵权的专业性问题呢?

我只是从实务角度以及我代理的类似诉讼案件讲,只要证明是合法来源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还要有一个构成要件:销售商主观没有恶意(不知道)才行,但这是理论探讨的,到了实践中不能用不可衡量的理论来认定主观是否知道。

《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中对于销售商销售侵权商品的法律责任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复制品的发行者不能证明其发行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的规定表明:销售商侵权的归责采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就是说,销售商只要销售了侵权商品,就构成侵权。销售商不知道所销售的是侵权商品并能证明侵权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也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销售商不能证明所销售的侵权商品具有合法来源,则法律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应当对权利人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侵权民事责任。

  销售商免赔偿责任必须具有两个要件:1、不知道所销售的是侵权商品,2、有合法来源。这里“不知道”是指按照正常人施以一般的注意力不能发现其所实施的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即销售商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在法院审理该种案件的实践中,在判断销售商是否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时,应当考虑销售商的一般认知能力,一般以正常人谨慎的注意为判断标准。如果销售商根据其认知能力明知或应知其所销售的是侵权商品但仍然实施销售行为,则应认定其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例如,盗版音像与正版在质量价格上存在显著差异,且没有防伪标记则可以判断销售商应知其销售的是盗版音像制品。
       但在实践中,一般销售商只要举出合法来源很少有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

       呵呵,理论上你说的完全正确,实践中还是以我说的比较多。
       多有冒犯。
广告位说明
北溟之鲲  专利代理人 | 2007-10-12 02:38:17

Re:遇到一个涉外专利问题,请教 !

谈不上冒犯,相互交流才能学到东西,闭门造车是出不了成绩的。
wdw  新手上路 | 2007-10-12 17:48:49

Re:遇到一个涉外专利问题,请教 !

谢谢大家!!
dingdong97  专利代理人 | 2007-10-23 02:55:34

Re:遇到一个涉外专利问题,请教 !

既然是卖到芬兰,还是要看一下芬兰这个专利的相关信息.当然,最好是委托当地(芬兰)专业人士做.

另外,既然你们只是采购商,可以和丹麦这家公司联合起来与对方谈的.
George  中级会员 | 2007-10-23 17:11:31

Re:遇到一个涉外专利问题,请教 !

调查清楚这个专利的情况后,如果稳定,也可以和芬兰专利权人谈谈,能不能获得许可,或者将货直接供给专利权人
fetcher  中级会员 | 2007-10-23 17:27:42

Re:遇到一个涉外专利问题,请教 !

楼主以及其公司在这件事情里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应注意,专利权人在芬兰对上述丹麦公司提出销售其专利产品的警告,专利权人并未声明其产品在芬兰以外国家及地区拥有专利权;
并且,该产品是由上述丹麦公司进口至欧洲以及芬兰,并在芬兰销售,在进口和销售环节上,楼主方并未参与,因此无需为丹麦公司的销售行为负责。
老本  认证会员 | 2007-10-26 20:22:54

Re:遇到一个涉外专利问题,请教 !

我对这个问题,重新进行一下整理。但愿能体现提问人的原意。

----中国某外贸公司,应外商的来样,按图索骥地采购一个LED灯,然后出口到欧洲某国,例如芬兰。

-----该外商收到芬兰律师的来信,称该灯涉嫌侵犯某芬兰的专利;
----该中国外贸公司问:他该怎样应对?

分析:
首先,这不是发生在中国法域内的纠纷,所以不能套用中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回答问题;前面的有些回答,没有搞清事实,所以文不对题。
其次,如果出现纠纷,当事人为芬兰的专利权人与该外商。中国的外贸公司只是出口到芬兰的产品提供商,当然,芬兰的专利权人也有权制止这种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进口行为,因此,中国的外贸公司也可能成为被告或第三人。
再次,如果芬兰权利人成功地阻止了该产品的进口,中国的外贸公司会蒙受一定的损失,这些损失是否可以转嫁给该外商(他是进口商)。

解决上述问题,是在芬兰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中国的律师能给出什么更适合的建议?中国的外贸公司与该外商应该有买卖合同,可根据合同的约定,主张权利。至于专利纠纷,中国的专利法不应该适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wdw

积分: 帖子: 精华:

楼主热帖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