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主题应该是名称“油炸食品”还是“马铃薯薄片”?

2008-11-3 05:53
1321563
gaomeiyan  注册会员 | 2008-11-3 21:31:24

Re:主题应该是名称“油炸食品”还是“马铃薯薄片”?

不完全同意。我改成油炸食品薄片了,说明书公开了可适用于马铃薯薄片、玉米饼薄片等。我认为区别技术特征是真空离心脱油,所以技术效果是进一步改善脱油效果,产品不容易破碎。如果炸玉米饼薄片,应该也可以达到这种技术效果,所以我概括成油炸食品薄片了。有同意的吗?
广告位说明
patkyho  新手上路 | 2008-11-3 21:32:14

Re:主题应该是名称“油炸食品”还是“马铃薯薄片”?

应该是“油炸食品薄片”?
广告位说明
试试看  新手上路 | 2008-11-3 22:02:00

Re:主题应该是名称“油炸食品”还是“马铃薯薄片”?

油炸食品薄片
这样写会不会导致修改超范围?
瞄上  注册会员 | 2008-11-3 22:07:45

Re:主题应该是名称“油炸食品”还是“马铃薯薄片”?

我觉得不会,因为原说明书中有关于一些食品的举例,而且实施例是以马铃薯为例的。其方法和设备也可以制作如玉米薄片等的。
而且要保护的技术是真空下油炸使油炸温度降低,减少对人体的有害物。

请轻拍手[s:2]
gaomeiyan  注册会员 | 2008-11-3 23:23:43

Re:主题应该是名称“油炸食品”还是“马铃薯薄片”?

瞄上 wrote:
我觉得不会,因为原说明书中有关于一些食品的举例,而且实施例是以马铃薯为例的。其方法和设备也可以制作如玉米薄片等的。
而且要保护的技术是真空下油炸使油炸温度降低,减少对人体的有害物。

请轻拍手[s:2]
握握手o(∩_∩)o...

终于我的“油炸食品薄片”有人赞同了。
suright  注册会员 | 2008-11-3 23:56:30

Re:主题应该是名称“油炸食品”还是“马铃薯薄片”?

应该是“油炸食品”。

但审查员的意见确实也是正确的,因为修改之前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要解决的问题确实不能适用于全部的油炸食品。但是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技术方案和解决的问题都随之变了,使得说明书可以支持“油炸食品”这个上位概念。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没必要包括“烘陪步骤”,因此,要解决的问题就只需限定在“防碎、降脂”两点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起泡不是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就使得修改后的权书适合一切的“食品”。显然,现实中的例子也比比皆是,超市里的蔬菜(如方便面中的)、脆枣(台湾有个产出的挺好吃,我老买来着)等,很多都已经采用这个方法解决“防碎和降脂”的目的。

同时,我们也根本无法举出不能用这个方法实施的食品。
gaomeiyan  注册会员 | 2008-11-4 00:09:33

Re:主题应该是名称“油炸食品”还是“马铃薯薄片”?

suright wrote:
应该是“油炸食品”。

但审查员的意见确实也是正确的,因为修改之前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要解决的问题确实不能适用于全部的油炸食品。但是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技术方案和解决的问题都随之变了,使得说明书可以支持“油炸食品”这个上位概念。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没必要包括“烘陪步骤”,因此,要解决的问题就只需限定在“防碎、降脂”两点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起泡不是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就使得修改后的权书适合一切的“食品”。显然,现实中的例子也比比皆是,超市里的蔬菜(如方便面中的)、脆枣(台湾有个产出的挺好吃,我老买来着)等,很多都已经采用这个方法解决“防碎和降脂”的目的。

同时,我们也根本无法举出不能用这个方法实施的食品。

你说的有道理。炸脆枣等也存在外形完整的问题。我当时想说明书里的炸丸子啥的是软的,不存在保持外形完整的问题,所以限定为薄片了。
ps:偶以为脆枣是烤出来的呢。

但你说的我有点糊涂。怎么改之前和改之后,说明书不支持的问题就可以解决呢。
suright  注册会员 | 2008-11-4 00:27:15

Re:主题应该是名称“油炸食品”还是“马铃薯薄片”?

修改之前,权利要求中的预期区别特征包括了“烘”,强调有“泡”。

但并不是所有东东经过“烘”就有“泡”因此得不到支持。

改后,可以把新的权书写成没有“烘”步骤,所以要解决的问题也就不包括起“泡”了。

我答的时候是直接说明持有与审查员不同的观点了。但后来想审查员指出这个问题是合理的,毕竟不是所有东东都起“泡”,但经过修改且再次说明所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gaomeiyan wrote:
你说的有道理。炸脆枣等也存在外形完整的问题。我当时想说明书里的炸丸子啥的是软的,不存在保持外形完整的问题,所以限定为薄片了。
ps:偶以为脆枣是烤出来的呢。

但你说的我有点糊涂。怎么改之前和改之后,说明书不支持的问题就可以解决呢。
gaomeiyan  注册会员 | 2008-11-4 00:38:08

Re:主题应该是名称“油炸食品”还是“马铃薯薄片”?

suright wrote:
修改之前,权利要求中的预期区别特征包括了“烘”,强调有“泡”。

但并不是所有东东经过“烘”就有“泡”因此得不到支持。

改后,可以把新的权书写成没有“烘”步骤,所以要解决的问题也就不包括起“泡”了。

我答的时候是直接说明持有与审查员不同的观点了。但后来想审查员指出这个问题是合理的,毕竟不是所有东东都起“泡”,但经过修改且再次说明所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但是印象中权3才涉及到烘焙呢。权1是方法,权2是设备,权3是个从属于权1的权项,权4是产品。审查意见通知书里是说权1、2、4没新颖性,权3没创造性吧(引用对比文件2)。
fanser2008  中级会员 | 2008-11-4 00:42:27

Re:主题应该是名称“油炸食品”还是“马铃薯薄片”?

我觉得:大家是考代理人,不是审查员,保护范围大才是重要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