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应试人员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备考,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编写了《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考试范围以其中的考试大纲确定的知识点为准。需要提醒报考人员注意的是,本次考试中,专利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所涉及的知识点均应当以考试日期前最新公布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审查指南》以及我局公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报考人员应当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和《审查指南》的修订进程,并以修订后公布施行的内容为准进行备考。此外,相关法律知识科目所涉及的知识点均应当以2009年6月1日之前公布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