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meiyan  注册会员 | 2008-11-3 22:50:48

Re:一个审查员第一次参加代理人考试的总结(包括卷三简单分析)

pastar wrote:
是的是的,对于产品这个权利要求,如果只是\"含油量低,形状完整\"这个特点的话,确实没有什么新颖性,所以我才绞尽脑汁的想到了,薯片上的油脂中添加有组合物这个特征的,呵呵,至少这个是对比文件1和2都没有公开的.
而且我的想法是薯片上的油脂含量再底它总是还有油脂的吧,在油炸过程中添加了组合物,薯片上理应粘有组合物吧,考试的时候冒出来的牵强想法,还自己觉得越想越有道理,呵呵
另外就是压根没想着要把产品权利要求删去,呵呵,就想着要和审查员争辩,能多要求保护范围就尽量多要求了,呵呵
平时没做过实务的东西,想不到简单的意见答复和权利要求的修改有这么多需要考虑的因素.看来以后要更加慎重地对待每一份申请了.   -_-

如果把仅仅是由于组合物才使得产品权利要求有新颖性、创造性的话,那产品权利要求是不是跟前面的方法和设备权利要求没有单一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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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meiyan  注册会员 | 2008-11-3 22:52:55

Re:一个审查员第一次参加代理人考试的总结(包括卷三简单分析)

华哥 wrote:
我跟你这个差不多,只有薯片的部分有一点不同
对比文件2的薯片的含油量也很低,基本上跟本发明的范围一样,好像还低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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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tar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1-3 23:05:29

Re:一个审查员第一次参加代理人考试的总结(包括卷三简单分析)

gaomeiyan wrote:
如果把仅仅是由于组合物才使得产品权利要求有新颖性、创造性的话,那产品权利要求是不是跟前面的方法和设备权利要求没有单一性了呢?

也是考虑到这一点,主题名称写的是\"根据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直接制得的薯片\",因为平时经常看见申请文件中,有要求保护根据方法直接得到的产品的,当时也没细想,就写了这组权利要求
我也是做审查员没多久,完全不敢说自己业务能力有多高,对于自己的答案也是很没有把握,对于这种产品权利要求能不能得到保护,怎么保护,还得回头多研究研究审查指南,多请教资深审查员,也欢迎大家和我探讨探讨.
我丝毫没有误导大家这么写是正确的意思,看帖的人请自行斟辨 Orz
而且我知道有很多专利局的人也爱上这个论坛, 不乏有经验的审查员老师......
我还是赶紧~掩面~遁~~~
圆梦  注册会员 | 2008-11-4 00:11:34

Re:一个审查员第一次参加代理人考试的总结(包括卷三简单分析)

  我的思路和楼主的大致一样
  首先修改了发明主题,将“油炸食品”改为“油炸马铃薯薄片”
  然后将说明书实施方式部分中“真空度为0.02MPa-0.08MPa,油炸温度80度-105度”修改为“真空度为0.02MPa-0.075MPa,油炸温度80度-104度“后添加到权利要求1特征部分做为修改后权利要求1。
  将说明书中设备和具体结构添加到权利要求2。
  将权利要求4删除
  这便是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分析:实施方式中所说的都马铃薯薄片的制作方法,为使权利要求书提到说明书的支持,将本发明的主题名称改为“一种制作油炸马铃薯薄片的方法”。
  从说明书中知道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防止高温油炸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而解决此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降低温度,但降低温度又能达到油炸效果必须采用真空油炸,所以技术特征应该是低温且能达到油炸效果的“真空度为0.02MPa-0.075MPa,油炸温度80度-104度“。

  另外我将实施方式中防止马铃薯薄片粘连的油脂组合物作了分案。

  与楼主的“考完了,这个月一直压在心里的一件事过去了,轻松的同时,感觉通过复习,考试的过程中,收获还是很多的”有同样的感受。

  最后,祝愿我们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绩!
  
[s:2][s:2][s:2]
fangchenzhjy  注册会员 | 2008-11-4 00:50:40

Re:一个审查员第一次参加代理人考试的总结(包括卷三简单分析)

在阅读完对比文件1-2和本发明之后,我找到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1-2的两个发明点:有效防止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第一技术效果);保持油炸食品完整(第二技术效果)。因为本发明的含油量比对比文件的含油量更高,所以含油量低不是本发明的发明点。

产生第一技术效果的原因在于真空条件,该真空条件为:真空度为0.02Mpa至0.08Mpa,并且油脂的沸腾温度为80度至110度(第一技术特征)。
产生第二技术效果的原因在于在真空条件进行离心处理(第二技术特征)。

虽然对比文件1公开真空度为0.08Mpa至0.10Mpa,并且油脂的沸腾温度为105度至135度,但是我认为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真空度为0.02Mpa至0.08Mpa,并且油脂的沸腾温度为80度至110度的技术特征。因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物质的沸点与气压成正比,所以,在对比文件1中,0.08Mpa气压对应于105度的温度,0.10Mpa对应于135度的,在本发明中,0.02Mpa的气压对应于80度的温度,0.08Mpa对应于110度的温度。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发明的(0.08Mpa,110度)点。

为什么在本发明中能够有效防止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我个人认为,在真空度为0.02Mpa至0.08Mpa,并且油脂的沸腾温度为80度至110度的条件,在油炸过程中不容易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为什么在对比文件1中0.08Mpa气压对应于105度的温度而在本发明中0.08Mpa对应于110度的温度?这可能隐含了本发明的油炸装置优于对比文件1的油炸装置,从而本发明的油炸装置肯定在结构上优于对比文件1的油炸装置,从而专用于该油炸方法的油炸设备相对于对比文件也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当然,可能将第二技术特征引入独立权利要求来进一步限定本发明。但是,我考虑到,对于一种油炸食品,相对于保持油炸食品完整性而言,人们更加渴望减少其中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而且,将第一技术特征来限定独立权利要求,本发明不仅有效防止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而且,相对于现有技术,油炸温度更低,从而油脂可能反复使用,并且油炸食品的保存期限延长。

因此,我个人认为,将第一技术特征增加到独立权利要求是更好的选择。当然,将第二技术特征增加到独立权利要求也可能评价本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从油炸食品的技术和商业上来说,保持油炸食品完整性的技术效果远不如减少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油脂反复使用以及食品保存期限延长的技术效果更突出。如果将对比文件1中的温度也限定为110-140度的话,应试者肯定不会去思考将第一技术特征增加到独立权利要求。
yuxibin  中级会员 | 2008-11-4 06:17:37

Re:一个审查员第一次参加代理人考试的总结(包括卷三简单分析)

too_late wrote:
赞一下楼主和楼上! 两位勇气可嘉!勇于实践的精神值得一赞!

参加考试,也能让你们亲身知道,我们作专利代理是多么不容易吧,考试是SIPO在如何的忽悠吧。--也许SIPO不想这么忽悠来着,但是这个考试本身真的值得改进改善的地方很多。

前2卷暂且不说,卷3总是这样看似容易作着难。这么短的时间,作到正好撞上标准答案、又条理清楚、卷面清洁是多么的不易。

如果等以后,有心情又有时间,我也许会写写我对撰写的沉痛而悲壮的思考。
深有同感,如果两位审查员不是出于个人爱好,而是身负体察民情重任的卧底,则天下之应考人皆会为国知局感动,这样可能才能称为互动吧。
scmxx123  注册会员 | 2008-11-4 10:58:59

Re:一个审查员第一次参加代理人考试的总结(包括卷三简单分析)

低温油炸不是发明关键,关键只有一个:真空离心(新、创性)!!!!!
黑客帝国  注册会员 | 2008-11-5 00:21:07

Re:一个审查员第一次参加代理人考试的总结(包括卷三简单分析)

fangchenzhjy wrote:
在阅读完对比文件1-2和本发明之后,我找到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1-2的两个发明点:有效防止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第一技术效果);保持油炸食品完整(第二技术效果)。因为本发明的含油量比对比文件的含油量更高,所以含油量低不是本发明的发明点。

产生第一技术效果的原因在于真空条件,该真空条件为:真空度为0.02Mpa至0.08Mpa,并且油脂的沸腾温度为80度至110度(第一技术特征)。
产生第二技术效果的原因在于在真空条件进行离心处理(第二技术特征)。

虽然对比文件1公开真空度为0.08Mpa至0.10Mpa,并且油脂的沸腾温度为105度至135度,但是我认为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真空度为0.02Mpa至0.08Mpa,并且油脂的沸腾温度为80度至110度的技术特征。因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物质的沸点与气压成正比,所以,在对比文件1中,0.08Mpa气压对应于105度的温度,0.10Mpa对应于135度的,在本发明中,0.02Mpa的气压对应于80度的温度,0.08Mpa对应于110度的温度。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发明的(0.08Mpa,110度)点。

为什么在本发明中能够有效防止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我个人认为,在真空度为0.02Mpa至0.08Mpa,并且油脂的沸腾温度为80度至110度的条件,在油炸过程中不容易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为什么在对比文件1中0.08Mpa气压对应于105度的温度而在本发明中0.08Mpa对应于110度的温度?这可能隐含了本发明的油炸装置优于对比文件1的油炸装置,从而本发明的油炸装置肯定在结构上优于对比文件1的油炸装置,从而专用于该油炸方法的油炸设备相对于对比文件也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当然,可能将第二技术特征引入独立权利要求来进一步限定本发明。但是,我考虑到,对于一种油炸食品,相对于保持油炸食品完整性而言,人们更加渴望减少其中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而且,将第一技术特征来限定独立权利要求,本发明不仅有效防止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而且,相对于现有技术,油炸温度更低,从而油脂可能反复使用,并且油炸食品的保存期限延长。

因此,我个人认为,将第一技术特征增加到独立权利要求是更好的选择。当然,将第二技术特征增加到独立权利要求也可能评价本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从油炸食品的技术和商业上来说,保持油炸食品完整性的技术效果远不如减少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油脂反复使用以及食品保存期限延长的技术效果更突出。如果将对比文件1中的温度也限定为110-140度的话,应试者肯定不会去思考将第一技术特征增加到独立权利要求。

你的版本的独权的新颖性已经被对比文件1破坏了。
你添加的特征有两个:[0.02~0.08MPa],[80~110度]。
对比文件1的有两个相应的特征:[0.08~0.10MPa],[105~135度]。
自己判断一下,是不是没新颖性了?
不能根据真空度越低温度越低,就妄下判断原申请中的技术方案为(0.02MPa,80度)和(0.08MPa,110度)。原申请要记载的是两个范围,不是两个点。
gongnong008  注册会员 | 2008-11-20 20:49:32

Re:一个审查员第一次参加代理人考试的总结(包括卷三简单分析)

我也是改了主题名称,不过心里没底啊。大家说得都有理,看了指南128至129也是模糊。所以只能听天由命了。
星际猛男  注册会员 | 2008-11-21 17:40:23

Re:一个审查员第一次参加代理人考试的总结(包括卷三简单分析)

筒子,在真空条件下油炸,,中在\"真空条件下\"这特征在独权要不要保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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