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jczr  专利代理人 | 2009-4-23 16:52:14

Re:正确看待专利代理人这个职业——给在校生考专利代理人者

LZ,让他们考下又有什么关系,各个代理所还是需要廉价劳动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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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  注册会员 | 2009-4-23 17:34:00

Re:正确看待专利代理人这个职业——给在校生考专利代理人者

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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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驻疏竹  注册会员 | 2009-4-23 18:05:55

Re:正确看待专利代理人这个职业——给在校生考专利代理人者

专利之路只有有限的5年寿命了,不能把它当做一辈子的行业。5年后这个行业没有前途的!
podesta  中级会员 | 2009-4-23 19:03:04

Re:正确看待专利代理人这个职业——给在校生考专利代理人者

风驻疏竹 wrote:
专利之路只有有限的5年寿命了,不能把它当做一辈子的行业。5年后这个行业没有前途的!

不明白他的意思,为什么只有5年寿命了?:?):?):?)
景运嘉文  版主 | 2009-4-23 19:08:19

Re:正确看待专利代理人这个职业——给在校生考专利代理人者

podesta wrote:
不明白他的意思,为什么只有5年寿命了?:?):?):?)

本行业前景不明,有人乐观,有人悲观。
tansuyuan  中级会员 | 2009-4-23 20:01:02

Re:正确看待专利代理人这个职业——给在校生考专利代理人者

景运嘉文 wrote:
目前大学生就业压力很大,大家都想找到好的工作,所以大学生考证现象很普遍。

.......
  说两句,其实规定一定要是理工科出身的,一定要2年工作经验的,也不是很有必要。关键还是考试的水平不是很高,还是中国的老一套的考试模式。前两个部分只要死记硬背就没问题了。专利局怕的是专门为那证而考试的,所以才会有以上的两条规定。
  还有也不是所有的外国对考试资格有这么多的要求,就像日本,18岁以上就可以了。但是考试的难度极大,一般平均考三次才能过第一次考试(选择60题),选择题考试一道题一般最少一页,都是事务题,靠死记硬背法律是肯定不行的,第二次是论文,一般会出范例,如果没看过就死定了。还有第三次是面试。所以,一般没有5年是考不出的。题够难就没必要有限制,没有实力过不了,有实力也要看运气。
景运嘉文  版主 | 2009-4-23 20:25:57

Re:正确看待专利代理人这个职业——给在校生考专利代理人者

楼上举的日本的例子,当然属实。
但我们国家有这规定,就得遵守啊!我们又不是去考日本专利代理人。
实际上,对报考专利代理人的资格进行严格限定的国家和地区很多。如欧洲就很严格。
日本的还有律师自动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规定,我们国家就没有。
所以,不能把日本的规定搬来,说中国的规定不合理。
呵呵。
snowant  注册会员 | 2009-4-23 20:45:37

Re:正确看待专利代理人这个职业——给在校生考专利代理人者

顶一下楼主的观点,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专代考试一夜之间就成了向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水平考试一样成了在校学生认为的找工作的筹码了。虽然考试仅仅是考试,的确是可以通过应试技巧去完成的,这也是为什么有的在读法律硕士能一次性通过专代,而从业几年的专利工程师却反而不能通过。
但是我觉得还是应该先选择职业,再考虑通过什么学习途径,通过怎样的努力在自己的选择的职业道路上有所成就。如果真的喜欢专利代理工作的性质,那当然应当努力通过资格考试,如果只是听媒体宣传而希望通过考试,那就没有意义了,因为媒体未必能发掘出行业内最真实的现状。
tansuyuan  中级会员 | 2009-4-23 20:47:20

Re:正确看待专利代理人这个职业——给在校生考专利代理人者

景运嘉文 wrote:
楼上举的日本的例子,当然属实。
但我们国家有这规定,就得遵守啊!我们又不是去考日本专利代理人。
实际上,对报考专利代理人的资格进行严格限定的国家和地区很多。如欧洲就很严格。
日本的还有律师自动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规定,我们国家就没有。
所以,不能把日本的规定搬来,说中国的规定不合理。
呵呵。
  我并不是说规定不合理,我只是想说归根结底还是考试的模式存在缺陷,导致我国不得不规定对考试资格的限制,所以根本还是要改变考试的模式才能提高专利代理人的整体素质。
景运嘉文  版主 | 2009-4-23 21:30:22

Re:正确看待专利代理人这个职业——给在校生考专利代理人者

tansuyuan wrote:
  我并不是说规定不合理,我只是想说归根结底还是考试的模式存在缺陷,导致我国不得不规定对考试资格的限制,所以根本还是要改变考试的模式才能提高专利代理人的整体素质。

实际上,你关心的问题,也是我关心的问题。
我发现,现在的报考者,都在背卷三的模板了。国人的应试能力真强。专利代理人考试的题目才公布了三次,大家就总结出了不少应试经验、应试模板。

这种应试思维,就是教条思维。报考者没有把精力放在参透法律规定上,却用心于背下模板。

我希望专利代理实务不能变成一个考背功的考试,专利代理实务应当考查大家对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的理解。

我想建议更改评分细则。目前每年的评分细则中,对一些常用语也给分。别看都是1分2分,积累起来分就很高了。所以,有的考生,虽然主要内容答偏了,但一些细节答对了,常用语也全用上了,还是能涉险通过实务考试。这显然是违背设立考试的初衷的。

比如下面这具话:
对比文件1不存在XX的技术启示,XX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所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又因为XX能解决XX技术问题,所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显著的进步,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要求。

尽管考生连区别特征都确定错了,但是,上面一大段话,按照传统的评分标准,考生还是能得将近10分。(请参见06年的评分标准。)

此外,独立权利要求写错了,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形式上写对了,限定部分写对了(实际上,独权错了的话,从权不可能对,实质上也是错的),也照样给分。以至我看到得04年的电学评分标准,从权的分比主权的分还重。

这样的后果就是,套用模板,完全能侥幸通过考试。

我的建议是:
1、区别技术特征确定正确,“套话”没写,“套话”部分的分不得。
2、如果确定区别技术特征错误,则“套话”也不给分。
3、区别技术特征确定正确,“套话”写到了,都给分。
4、主权对,从权错,主权得分,从权不得分。
5、主权错,从权“对”,主权、从权都不得分。(主权错了,从权不可能对)
6、主权对,从权对,都得分。

实际上,所谓的“套话”,有法律意义。不过,那么套用模板的应试者,恐怕是理解不了其中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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